一种典型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
作者:铠卫信安全科技 发表时间:2014-04-16 人气:322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用于尽早探测初期火灾并发出警报,以便采取相应措施(例如疏散人员、呼叫消防队、启动灭火系统、操作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烟、排烟风机等)的系统。常用的一般分为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区域报警系统比较简单,但使用面很广。它是由通用报警控制器或区域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警报装置等组成的火灾报警系统。
集中报警控制系统应设有一台集中报警控制器(或通用报警控制器)和两台以上区域报警控制器(或楼层显示器、带声光报警)。根据管理情况,集中报警控制器设在消防控制室,区域报警控制器设在各区域,以便与管理。集中报警系统加上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就构成了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其主要用于大型综合楼工程。
在设计区域报警系统时,根据规范要求应符合下列几点:
- 在一个区域系统中,宜选用一台通用报警控制器,最多不超过两台;
- 区域报警控制器应设在有人值班的房间;
- 该系统比较小,只能设置一些功能简单的联动控制设备;
- 当区域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或楼板的高度为1.3~1.5米,靠近门轴的侧面距离不小于0.5米,正面操作距离不小于1.2米;
报警系统的各组成部分中:
2)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在每个防火分区至少应设置一只。从一个防火分区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一个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30米。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宜设置在公共活动场所的出入口处,按钮应设置在明显的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1.3~1.5米,且应有明显的标志。
3) 火灾报警控制器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火灾报警控制器担负着为火灾报警提供稳定的工作电源;监视探测器及系统自身的工作状态;接受、转换、处理火灾探测器输出的报警信号;进行声光报警;指示报警的具体部位及时间;同时执行相应辅助控制等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