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烟感等火灾报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1)
作者:铠卫信安全科技 发表时间:2014-07-04 人气:3659独立烟感厂家铠卫信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份行业资料,是关于烟感探测器等火灾报警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具体实施规则,本规则是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6月15日发布,同年10月1日起实施的。由于规则篇幅较长,将会分成几期来介绍。
目 录
1 适用范围 1
2 认证模式 1
3 认证的基本环节 1
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1
4.1 认证的申请 1
4.2 工厂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1
4.3 认证发证检验 2
4.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3
4.5 认证后监督 3
5 认证证书 4
5.1 认证证书的有效期 4
5.2 认证证书的保持 4
5.3 认证证书的变更 4
5.4 认证范围的扩大 5
5.5 证书延续 5
6.认证标志 5
6.1 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5
6.2 加施方式和位置 5
6.3 变形认证标志 5
7 认证证书的暂停、撤销和注销 5
8 收费 5
附件1 火灾报警产品强制性认证单元划分 6
附件2 火灾报警产品强制性认证申请资料 10
附件3 火灾报警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一致性控制要求 11
附件4 火灾报警产品强制性认证检验项目和检验依据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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